本報訊6月3日記者獲悉,石嘴山市公務員差旅費標準確定,對交通費、住宿費、伙食補助予以明確。
   交通費:在石嘴山市內出差每人每天50元;在其他四市和寧夏以外出差的,每人每天80元。住宿費:到銀川出差的,廳(局)級幹部每人每天470元,其他人員每人每天330元;在其他四市出差的,廳(局)級幹部每人每天430元、其他公務人員每人每天330元。在寧夏以外出差的,參照財政部發佈的中央單位到相關地區出差的住宿限額標準執行。伙食費:在自治區內出差的,每天100元;在自治區以外出差的,參照財政部發佈的中央單位到相關地區出差的伙食補助費標準。
   同時,住宿費、機票支出等按規定使用公務卡結算。嚴禁無實質內容、無明確公務目的差旅活動,嚴禁以任何名義和方式變相旅游,嚴禁異地部門間無實質內容的學習交流和考察調研。(陳志強張美芳)  (原標題:石市公務員差旅費標準確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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